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06日A08
日期:02-06
(上接A版)
一方面承办法官向某沐浴公司释法明理,为其厘清违约成本、企业名誉损失等经济账,敦促其积极筹措资金偿还租金。另一方面,从被告企业经营现状、巩固双方合作基础等角度出发,与原告公司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都相互体谅对方的经济压力,并很快达成调解协议。
“我同意先算个总账。”“但是我们公司的银行账户还冻结着呢,临近年底了,正是我休闲中心的旺季,能不能先取消这些强制措施,要不我拿啥钱还呀!”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分歧逐渐缩小,原告公司主动做出让步,并向一审法院申请解除执行强制措施,被告公司亦多方筹措资金归还部分租金,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两家企业间的执行案件也一并化解,租赁合同关系继续履行,双方握手言和,多个案件得以彻底化解。
三天时间,案结事了
拿到调解书后,原告负责人说:“我们两家这纠纷拖拖拉拉也两年了,还真没想着三天就彻底解决了!这下好了,能踏实过个年了!”
这样的调解既有速度,还有温度!“虽然这三天忙得团团转,但是能一次性化解多个衍生案件,减轻了双方企业的诉累,而且充分保障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达到‘双赢’的良好效果确实值!”陈严一脸喜悦地说道。
调处息争,无讼是求。这面双方共同送来的锦旗不仅是对法官耐心认真办案态度的称赞和认可,也是对司法为民工作的鞭策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