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曝光+悬赏”双管齐下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06日A06
日期:02-06
本报讯(通讯员 伍晓伟 记者 翟敏)“是金湖法院‘执行110’吗?我们发现你们曝光‘黑名单’上的被执行人张某了,赶快派人过来。”接到群众举报后,金湖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迅速组织警力,将刚从外地返回家中的张某成功抓获,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张某大惊失色。
春节将至,金湖法院抓住在外人员陆续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对近年来尚未执结以及“终本”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其中标的额在十万元以下的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制作成专辑执行“黑名单”,在县电视台以及各大商场、闹市区、交通要道口等户外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通过公开曝光,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时该院还设立“执行110”举报电话和制定“悬赏举报”激励措施,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
“陈法官你好,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把‘大头像’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太丑了,我都没脸见人了。”被执行人王某向该院打来求助电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只要你履行了还款义务,我们可以帮你撤下来。”执行法官陈政宇回答道。
王某也是刚从外地返乡的被执行人,本想这几天走亲访友串串门,然而却处处不受人“待见”。经询问才得知,自己因拖欠别人的钱上了法院的“黑名单”,使他坐立不安。于是,赶忙给案件承办法官打来电话,并将所欠款项如数汇到该院指定账户。
“奖励不奖励我无所谓,我就是看不惯被执行人这种无德、无信的行为,不仅伤害了人与人之间感情,更败坏了社会风气!”一位提供执行线索的群众在接受该院表彰时感言道。
据了解,近一个星期来,该院在群众举报下,已成功抓获被执行人5名,另有7名被执行人在“黑名单”倒逼下主动到该院履行还款义务。共执行完毕9件、执行和解3件,到位资金49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