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调解成功安“薪”过年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02日A06
日期:02-02
本报讯(通讯员 徐子涵)“眼看着就要过年了,我们几个这点钱被拖了几年,一直要不回来怎么办啊?”不久前,泗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室内,甲某等六名木工向调解员诉说他们的苦恼。
被告乙某系一小区开发工程的承包方,2021年3月至6月,雇佣原告甲某等六名木工在小区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经结算,乙某尚欠甲某等人劳务费1240元到4290元不等,甲某六人多次向乙某讨要劳务费,乙某以各种理由拖欠。2023年初,乙某向甲某等人出具和解协议书,承诺于年底前付清。但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乙某仍未付款且失去联系,甲某等人起诉至法院。
驻院人民调解员葛浩、刘备接手案件后,遂通过多方渠道与乙某取得联系。乙某表示,其欠甲某等人款项属实,因工程款没拿到才拖延至今。甲某等人则表示,他们此前多次催要还联系不上乙某,这让他们失去信心。
通过葛浩和刘备对双方的耐心沟通与释法说理,引导双方逐渐理解对方的难处,经过二人调解,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和解,乙某也在几天后支付了甲某等六人的劳务费及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