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适应,一切为了孩子利益考虑”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30日A06
日期:01-30
本报讯(通讯员 朱林 徐梦竹)“法官,感谢您,为了孩子多次做调解工作,虽然我们两个人分开了,但我一定按您说的和女方多沟通,担负起为人父母的责任。”近日,王某在向如东法院栟茶人民法庭蒋小云法官送来锦旗时说道。
王某与刘某婚后因家庭等诸多因素产生矛盾,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同意不把争执延续到孩子身上,女方同意两个女儿由男方抚养。双方均向法院申请,要求签署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个女儿自出生以来女方照顾的比较多,孩子跟随爸爸生活能不能适应?男方能不能照顾好?“今天先不签调解协议了,男方先把孩子带回去照顾一段时间,我们看孩子的适应情况再做处理。”
一个月后,承办法官再次通知双方到庭,听取他们的意见。考虑到双方对于婚姻、子女抚养都达成了一致,且在30天的“磨合期”内没有出现问题,组织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