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万鹏 记者 翟敏)近日,洪泽法院开发区法庭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释法明理,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与以往不同,在送达调解书的同时,承办法官也一并向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送达了《自动履行告知书》。 记者了解到,《自动履行告知书》是在案件审结后,由法院向相关义务人发送的督促履行法律义务的提示文书,旨在促进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 万鹏 记者 翟敏)近日,洪泽法院开发区法庭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释法明理,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与以往不同,在送达调解书的同时,承办法官也一并向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送达了《自动履行告知书》。
记者了解到,《自动履行告知书》是在案件审结后,由法院向相关义务人发送的督促履行法律义务的提示文书,旨在促进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