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 江苏实践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24日A02
日期:01-24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是推进我省“在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的关键路径。这要求我们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更高层次的源头治理助推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我省非诉解纷机制在制度体系、协作机制、政务服务、资源保障等方面仍有待强化。
对此,民革江苏省委会建议:构建“全覆盖”制度体系,提升非诉解纷的战略高度。加快启动省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立法项目,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差异化赋能各类解纷机制,城市治理以法治为主,率先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乡村治理以自治为主,促进乡村精神文明整体提升。构建“全链条”联动体系,加大纠纷化解的统合力度。推动解纷机制衔接畅通,构建分层分类“信息采集-主动处置-重点化解-统筹研判”解纷体系,深化融合各类解纷机制,畅通非诉讼文书审核和申请执行机制,加强对司法确认和非诉讼文书申请执行工作的检查监督。强化非诉解纷效能,发挥多元力量推进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并制定相应规范及监管制度。
此外,构建“全平台”服务体系,整合实体平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布局,建立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一站式”平台。强化数据融合,推动行政、司法及人民调解数据信息共享共治,形成“平台预警、部门报到、精准解纷、全链共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