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洪蓝法庭“蒲公英”获评省优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19日A06
日期:01-19
本报讯(通讯员 袁辉 记者 张羽馨)南京市溧水区法院洪蓝人民法庭于2021年10月创建“蒲公英”法庭品牌,立足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优势,加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日前该品牌入选2023年度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品牌。
据了解,洪蓝法庭毗邻历史悠久的古蒲塘桥,便取了个“蒲”字;“公”“英”二字则蕴含着人民法官“公正”“英明”形象的寓意,这三个汉字共同形成“蒲公英”的法庭品牌名称。洪蓝法庭致力打造“百姓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阵地,荣获“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省法院授牌“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被南京中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两次获评区“十佳基层政法单位”。
法庭党支部获评区级示范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法庭党建品牌“无讼先锋”获评区级党建示范品牌。法庭进网入格工作案例获评市委政法委政法网格工作年度“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为民办实事工作案例获评区政法系统优秀“微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