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412民初10269号
郭小宝:本院受理原告王文龙与被告郭小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026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351号
李厂:本院受理原告杨顶流与被告李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3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7140号
江苏康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国华:本院受理原告陆体祥、滨海县力玮机电设备经营部与被告江苏康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国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4781号
王亚军、王亚楠、王新胜、王以志(王东平)、王超、王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正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184号
孙贵友: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贵友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723民初6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5549号
刘道通、卢德昌:本院受理的原告程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5292号
段永昌、韩英、徐州欣阳家具有限公司、王交梅: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士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4006号
袁涛:本院受理的原告夏广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4626号
郭开成、徐华、夏礼明:本院受理原告袁祖荣与被告郭开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第三人徐华、夏礼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4626号民事判决书。现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兹有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许奕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0910861415)遗失律师执业证一本,编号11773162,声明作废。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