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24民初8799号
赵爱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凯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87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9730号
朱建、连云港市巨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礼金诉朱小青和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97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550号
张玲:原告张大同与被告薛安芹、张雪原、张玲、张晓新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45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4019号
江苏大江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伍彬、许同芳诉被告陈国龙、江苏大江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伍宏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5496号
海陵区熊年食品经营部、熊年、洪文明、熊嘉伟: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高新区支行诉海陵区熊年食品经营部、熊年、洪文明、熊嘉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点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7274号
卞春光:本院受理原告王军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B307室)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7529号
刘浩:本院受理原告陈兴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B307室)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5499号
丁萍:本院受理原告高雨龙诉被告丁萍、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2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1民初10263号
王雷阵:本院受理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02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丰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928号
方兴龙:本院受理原告蔡玉梅诉被告方兴龙、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就(2023)苏0412民初6928号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天,逾期将依法审理。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02民初39号
孙晓龙:本院受理原告李昂与被告孙晓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诉讼参与人申请书、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2271号
常州市鼎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方小荣诉被告常州市鼎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独任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115号
王培忠:原告徐州风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培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7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991号
王志龙:原告梁新果与被告王志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7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407号
刘达:原告邢道凯与被告刘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7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405号
刘达:原告刘庆亚与被告刘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7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6498号
扬州都城酒店管理合伙企业:本院受理原告林峰脉俞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廉政监督卡、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适用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含云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民初3949号
泰兴市里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凉屋游戏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兴市里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南京市广州路35号)新楼第5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552号
吴桂莲:原告许勇与被告吴桂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755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5791号
黄冬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被告黄冬梅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2(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2号湖塘交警中队东门一楼大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8148号
张克停: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克停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8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1911号
王锋、王永华:本院受理原告陈文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第新十七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4)苏1081民初51号
王贤平、仪征嘉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清与被告王贤平、仪征嘉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4493号
顾正山:本院受理原告蒋正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4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9696号
陈月龙、石树艳:本院受理原告杨皓然与被告陈月龙、石树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24民初45号
李崇明:本院受理原告睢宁县李集镇赵计伍针织品门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10211号
肖冰、泰兴市鑫卓联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冬建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转普裁定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7750号
江苏兔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世芹:本院受理原告泰州市怀德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7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6170号
徐州馥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孙靖、徐州华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陈颖诉被告徐州馥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孙靖、徐州华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61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0967号
刘正龙: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09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7819号
上海奇亿进出口有限公司、谢齐木: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北翔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奇亿进出口有限公司、谢齐木买卖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781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