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清单式”代表联络见实效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18日A02
日期:01-18
本报讯(通讯员 肖梦琪 记者 翟敏)近日,记者从泰州市海陵区法院了解到,2023年以来,该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清单式”代表联络要求,围绕“点人”监督、“点案”旁听、“点事”参与三项机制,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实效,助力代表全方位多渠道了解、监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据介绍,该院变“被动受邀”为“主动参与”,针对人大代表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专属联络方案,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提供重点工作事项,鼓励人大代表主动参与法院开庭、调解、执行、听证等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监督热情进一步激发。变“被动听案”为“主动点案”,每月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案件“菜单”,包括开庭时间、地点、案由、审判组织等基本情况。代表们根据职业特点、兴趣爱好等主动“点单”,选择庭审类别、场次。
每次点“案”旁听结束后,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需填写《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评议表》,对庭审程序、庭审规范、审判人员履行法律职责、驾驭庭审能力、礼仪和形象等情况进行打分评价,并就提升司法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对法院工作既能“听”,又能“议”,更能“督”,监督效能进一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