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091民初1521号
丁平:本院受理的原告居伟与被告丁平、扬州爱心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523号
丁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龚旭与被告丁平、扬州爱心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152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8200号
尚文利、白翠平: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尚文利、白翠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8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524号
丁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金身强与被告丁平、扬州爱心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152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1民初9045号
谢亚飞:本院受理原告张尊宝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丰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4889号
张明:本院受理原告朱延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5048号
连云港圣之媛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周银生:本院受理原告灌云县伊山镇幸福社区居民委员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5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393号
江苏福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郑改与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7904号
王民健:本院受理原告曹海平与被告王民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7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872号
张海朋、泊头市威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南皮县海纳物流汽运服务中心:本院受理原告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被告杨猛、张海朋、泊头市威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南皮县海纳物流汽运服务中心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687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5005号
常州老百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豆如松诉被告张军、常州老百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2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2079号
李海慧:本院受理张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3682号
邢栓柱:本院受理邢学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9614号
赵雷、刘习习: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卢丽飞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961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1617号
葛巧云:本院受理原告易凤珠与被告葛巧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805号
王贤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扬州分中心与被告王贤东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1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4673号
胡珍娣:本院受理原告曹方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689号
金美发、张来红:本院受理原告林成久诉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武家兵、上海庚汉网络设备有限公司、金美发、张来红、六安市金达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六安市稳顺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68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5344号
郭军:本院受理原告陈伟军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0085号
朱百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中心支公司诉被告朱百元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008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1民初10723号
刘修坤、刘秀、刘扩军:本院受理陈艳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07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丰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9113号
尤传景:本院受理朱志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下午2: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5787号
李新龙:本院受理原告谢小锋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