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12民初15739号
赵呈树: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5440号
耿瑞梅: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8227号
贵州中路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印亭洁、蒋泽俊:本院受理原告梁俊与被告贵州中路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印亭洁、蒋泽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8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公道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901号
南京澎讯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宋一帆:本院受理原告郑宏与被告南京澎讯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宋一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7975号
丘纪东:本院受理原告王槐珠与被告丘纪东确认遗嘱效力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槐珠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7975号案件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0091号
丁国芳:本院受理原告包志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00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857号
朱枝权:本院受理原告陆吏平与被告朱枝权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58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0699号
青岛朝丽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鹏奕钢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朝丽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13民初10699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1069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0075号
赵洋:本院受理原告江凯与被告赵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