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文山书海”保驾护航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16日A07
日期:01-16
(上接A版)
被告某书店在某APP上开设的网店售卖金庸系列盗版书籍,原告发现后到法庭起诉维权。
沭阳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某图书有限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发行权并有权对侵犯其作品发行权的行为提起诉讼。被告某书店未经权利人许可,销售上述图书的行为侵害了原告某图书有限公司就涉案作品享有的发行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遂判决被告某书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某图书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
该案例仅仅是沭阳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一个个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在沭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的精心审理和果断裁判下得以妥善处理,提升了知识产权维权效果,让社会各界切实感到维护创新和发展带来的“正能量”。
诉源治理
融入大局合力解纷
调解优先,才能更有效地化解矛盾。基于这一认识,沭阳法院努力构建“大调解”体系,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的诉调对接,让审判质效“说话”。
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整体入驻沭阳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在该中心设立图书版权调解工作室,并主动与沭阳县市监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图书版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协调,统一执法标准,共同开展涉知识产权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
某出版社经授权取得《考试脑科学》《心》《即兴演讲》等书籍的专有出版权。后来他们发现,某图书公司在网络平台开设网店出售盗版的上述书籍。某出版社为维权,提起诉讼。
在征求原告意见后,沭阳法院委派专职知识产权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但调解员通过电话、邮寄均无法联系到被告,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法官高维胜及时与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联系,协调县文化和旅游局驻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对案件进行了仔细研判。经过联合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
该院还积极探索图书版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与相关单位签订《诉调对接协作备忘录》,完善纠纷化解一体化协作机制,取得显著成效,自2022年以来成功在诉前联动化解各类涉图书版权纠纷1100余件。
沭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泼洒汗水,辛勤耕耘,净化了市场环境,促进了沭阳经济文化发展,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2023年12月27日,人民文学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等单位分别派人专程从北京等地赶来,向他们赠送了《知识产权卫士 文化发展后盾》《保护知识产权 提振企业信心》等四面锦旗。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在沭阳这片创新经济充满朝气的土地上,沭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如旭日东升,正蓬勃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