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三年,他为何来找执行法官……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16日A06
日期:01-16
本报通讯员 丁冬兰 何林蓉
1月2日,接到程某电话时,朱无号有些纳闷,事隔三年多,他早已离开执行局,申请执行人程某为何找到自己?
此时的如皋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内,程某拿着一面锦旗,上面写着“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看到朱无号,程某连忙走上前,送上锦旗:“朱法官,那个案子执行到位了,60多万元案款我拿到了。”
时针指向2020年,这一年上半年,还在执行局工作的朱无号,在办理申请人程某的案件时,穷尽所有执行查控手段,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贾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进一步调查发现,早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被执行人贾某已与妻子协议离婚,放弃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程某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贾某与妻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的约定。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程某的诉求得到了支持。这意味着,贾某在离婚时放弃的房产、车子等财产面临被拍卖处置的风险,迫于执行压力,贾某的妻子出面代为履行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