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代表委员畅谈“执破融合”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16日A05
日期:01-16
本报讯(记者 张羽馨)日前,苏州中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就法院执破融合改革工作开展交流。自改革至今,苏州全市法院受理“执破融合”案件1352件,消化诉讼案件5216件、执行案件22216件,清理破产企业债务290.18亿元,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挽救企业88家。此项改革获最高法充分肯定。苏州中院关于执破融合机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入选社科院《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全市法院共有6个“执破融合”案件被最高法和省高法评选为典型执行案例。
据介绍,苏州法院立足“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聚焦“执转破”机制中涉企案件“出清”效果不佳、经营主体“挽救”功能缺失、执行与破产制度优势发挥不足等问题,全面启动“执破融合”改革,将具有债务清偿功能的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进行深层次融合,通过“以执助破”“以破促执”,推动被执行企业“应执尽执”“当破则破”“能救必救”,更好地发挥涉企案件“出清”和经营主体“挽救”功能。
据了解,苏州法院执破融合,体现在“融理念”、“融资源”、“融手段”以及“融效果”四方面,在执行程序中强化公平理念,在破产程序中强化效率理念,在债务清理全过程贯彻效益最大化理念。由破产法官、执行法官组成“执破融合”团队,集中负责“执破融合”案件的甄别、审查、立案、审理工作。融入执行手段提升破产效果,融入破产方法化解执行难题,让两种程序的优势交互叠加。前移破产原因识别时点,简化移送手续及流程,综合运用执行和解、破产重整等手段,促进诉源、执源治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苏州市人大代表、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牛楠表示,“执破融合”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深层次融合,打破了程序的壁垒,同时让两种程序的优势交互叠加、充分释放,既能维护当事人权益,又能挽救经营主体、盘活多方资源,兼顾了公平与效率价值,体现了苏州两级法院的锐意创新和履职担当。“执破融合”工作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及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大有可为,相信苏州法院“执破融合”机制必将为苏州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苏州市政协委员、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市妇联副主席(兼)、苏州中院特约监督员胡毓芳在座谈中说,“执破融合”通过执行和破产的程序融合,优化债务集中清理新模式,开拓经营主体退出和救治新渠道,力促破产程序的法治化和市场化耦合效应,优化配置市场资源要素。希望苏州法院在新的一年能砥砺前行、超越自我,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强知产保护力度,深化制度创新,提升司法效能,助力苏州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