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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12日A03

日期: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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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题·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1民初7492号

赵本华:本院受理原告周忠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74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丰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1民初7491号

王长珍:本院受理原告李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7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丰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5157号

黄兆军、杜成玉、邱国胜:本院受理原告王武东与被告盐城市亭湖区国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黄兆军、杜成玉、第三人邱国胜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515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647号

诸暨宇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严岳:本院受理原告周承安与被告诸暨宇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严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2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4166号

王学专、张红霞:本院受理原告高胜亚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4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0483号

孙忠锋:本院受理原告刘道夫与被告孙忠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8971号

侯建国:原告张翠侠与被告侯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8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9057号

封居响:原告尹砺与被告封居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9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8966号

辛宁宁、邓娟:原告唐豪杰与被告辛宁宁、邓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8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2485号

王法军:本院受理原告长江桂柳食品睢宁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法军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6420号

池继六:本院受理原告陈思与池继六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642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928号

李冬:本院受理原告姚中与被告李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4712号

潘玉妃:本院受理原告李亚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083号

圣强、沙梅:本院受理江苏中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2382号

泰兴市博瑞特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耀圣庆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12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9894号

徐志国:本院受理原告谢明磊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7896号

张万荣:本院受理原告李中海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4692号

张俊:本院受理原告蒋华与被告张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4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8905号

吴保平、虞城县运输公司、陈红珍:本院受理原告储建解诉被告吴保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阜阳市骏通运输有限公司、虞城县运输公司、陈红珍与第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890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8230号

封士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诉被告封士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823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3024号

陆家兴:本院受理周鑫诉陆家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302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691号

聂祥虎、李冬武:本院受理原告张传礼诉被告聂祥虎、李冬武、陈文俊、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69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831号

姚传仕、神州畅行(福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苏州后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东诉被告聂亚洲、姚传仕、神州畅行(福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苏州后天科技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683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625号

姚传仕、神州畅行(福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苏州后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国诉被告聂亚洲、姚传仕、神州畅行(福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苏州后天科技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662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4097号

张玉柱:本院受理原告张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月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7368号

何春艳:本院受理原告李昌凤与被告何春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扬州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苏1003民初7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8337号

朱儒山:本院受理原告张美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4551号

余磊:本院受理原告仪征市如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余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4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1557号

汪林娜、郭江歌: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11557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890号

李春州、李春月、李春云、扬州市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李春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益民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家梅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7274号

蔡宗正:本院受理原告朱彬彬与被告蔡宗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1363号

常州吉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魏爱欢: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宇冠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吉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魏爱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136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由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6685号

被告江苏铭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固镇县雅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复印件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0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1268号

扬州市海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海兵:本院受理原告胡元生与被告扬州市海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海兵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1003民初11268号,现依法向你二人(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30分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选鉴。逾期将缺席判决。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1833号

刘丰:本院受理原告魏礼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1183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邳州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3096号

李正浪:本院受理原告刘标诉被告李正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3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3326号

董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与被告董健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3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6446号

胡凯旋:本院受理原告张秀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8705号

董继海、徐州市三友异型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虎与被告董继海、徐州市三友异型门窗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副本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563号

被告孙子雯、姜志勇:本院受理原告时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55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112号

刘巨花:本院受理原告刘昌胜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5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4民初5782号

徐乐乐:本院受理原告朱康俊诉被告江苏威恒御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威、徐乐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4民初5782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视为送达。

射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1957号

蒋玉宏:原告扬州华利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蒋玉宏、第三人扬州恒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1957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1958号

蒋玉宏:原告扬州华利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蒋玉宏、第三人扬州华丰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1958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1960号

蒋玉宏:原告扬州华利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蒋玉宏、第三人扬州凯盛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1960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1965号

蒋玉宏:原告扬州华利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蒋玉宏、第三人扬州华远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1965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1962号

蒋玉宏:原告扬州华利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蒋玉宏、第三人扬州瑞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1962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1966号

蒋玉宏:原告扬州华利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蒋玉宏、第三人江苏成宏信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1966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1956号

蒋玉宏:原告扬州华利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蒋玉宏、第三人扬州首华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1956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1964号

蒋玉宏:原告扬州华利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蒋玉宏、第三人扬州金利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1964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江苏东扬建筑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潘广平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后被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政务大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30天,此期间不计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期限。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本案即自行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12日

送达公告

南京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凌八斤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后被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政务大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30天,此期间不计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期限。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本案即自行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