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坚 本报特约记者 顾建兵 李益飞
南通,这座濒江临海的小城包揽了全球60%的床上四件套生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如何助力?成立于2001年的南通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以专业守护专业,以创新护航创新,以改革的思维破解难题,借助信息化手段努力解决知识产权诉讼难题,为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南通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获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创新引领
系统集成实现智慧审判
通州湾法院是南通市目前唯一一家专属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往往会有大量实物证据,经年累月,很容易导致物证仓库“物满为患”。南通中院知产庭和通州湾法院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发了南通法院智慧物证管理系统,并于2022年12月正式上线。
该系统的上线成功解决了实物证据的流转、存取、归档等难题,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该系统入选2023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2022年江苏法院智慧法治创新十大案例。
2022年4月25日,通州湾法院作出了南通地区首份侵害商标权纠纷要素式判决书,标志着该院试点创新著作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施行要素式审判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为了更加合理分配司法审判资源,提升著作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审判质效,在南通中院知产庭的指导下,通州湾法院于2022年4月发布《关于在一审著作权和商标权纠纷案中试行要素式审判的通告》,通告对案件事实较清楚、法律适用较简单的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施行要素式审判,并制作出具要素式判决书。该项目入选南通市2022年政法领域改革市级重点项目。
2022年以来,在南通中院知产庭推动下,家纺城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巡回审判点、启东天汾电动工具城知识产权审判点相继揭牌成立,全方位打造知识产权前端法律咨询、中端案件裁决、末端法律普及的综合服务平台,使巡回审判点成为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站”。
司法护航
“小家纺”奔赴“大天地”
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且家纺产品花型流行周期短,市场商机稍纵即逝,当时南通地区没有此类经验借鉴。如何快速破局?如何用司法力量为家纺产业撑起保护伞?
南通中院知产庭敢闯敢试,派出精干力量,用7天时间走访200余户商家,形成《关于印花布花型设计版权保护的调查与思考》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床上用品花型设计著作权纠纷案件审理规范三十条》,就侵权认定、证据采信、责任承担、赔偿原则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增强了案件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乘势而上,蹄疾步稳。南通中院知产庭出台《涉家纺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处理办法》,开通“版权保护110”,公开作出1小时证据保全承诺;在省法院支持下,南通中院知产庭前瞻性介入,指导通州区法院建立全国首个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知产案件的专业巡回法庭,出台《涉家纺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处理办法》,实现1小时保全证据;首创家纺类著作权纠纷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平均办案周期仅为26天……一项项举措落地生根,奏响护航家纺产业发展的司法“最强音”。
自2021年7月起,南通市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由通州湾法院集中管辖,但探索和创新的脚步并未停止。2022年,在南通中院知产庭指导和推动下,通州湾法院与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通家纺城快速维权中心共同构建纠纷前置调处机制,让更多家纺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得益于司法护航,南通家纺产业实现空前发展,与美国纽约、德国法兰克福的家纺市场并称为“世界三大家用纺织品交易市场”。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南通家纺产业版权保护调研报告,向全球推广“南通经验”。
夯实根基
涌现大批典型裁判范例
“今天,我专程前来给您赠送锦旗,是为了表达我们内心诚挚的感谢!”2024年元旦前夕,南通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宣判,涉案商标权利人好孩子南通服饰有限公司代表专程赶到南通中院,当面向二审承办法官、该院知产庭副庭长黄中华致谢。
好孩子南通服饰有限公司是驰名商标“好孩子”及相关图片的权利人。2021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蒋某某、姬某某、张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商标所有人好孩子公司许可,先后购买儿童被原料及假冒的商标标识、包装袋等物品,委托他人生产假冒“好孩子”商标的儿童被,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外销售,涉案金额达百万元。
一审通州湾法院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判处上述被告人十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五千至六十万不等的罚金。同时判处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好孩子公司损失共计60万元。
本案是南通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查证犯罪事实的基础上,适用惩罚性赔偿,使涉案商标权利人快速得到民事赔偿,最大限度地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2023年,南通中院和通州湾法院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86件,同比增长27.5%,对假冒“大艺”电动工具驰名商标的恶意侵权人顶格判处赔偿金。
队伍强则事业兴。南通中院知产庭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国际化”要求,强化专业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该庭三名法官分别获评首批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一名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一名法官获评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两起知产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一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50件典型案例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年度十大案例,多起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案例,其中“侵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的司法认定——香梨协会诉水果店侵害商标权案”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知识产权纠纷》年度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