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91民初284号
江苏汉淮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中闵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玉萍、江苏汉淮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2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6505号
李春兴:本院受理原告泊头市聚睿源建筑器材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6013号
陆林森:本院受理原告刘锡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6013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3572号
盐城韩祥国际办公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大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盐城成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苏0991民初357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起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5158号
仪征市艺彩空间教育咨询中心、尤玉伟: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扬州亚迪斯美术馆有限公司与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5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一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6782号
郑伟:本院受理原告白玉剑与被告郑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5187号
中健银座健身(江苏)有限公司徐州环球港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梓与被告中健银座健身(江苏)有限公司徐州环球港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51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5774号
徐州环球钢管制品有限公司、徐州怡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吴保停、吴素芳:本院受理原告房芝龙与被告徐州永盛管件有限公司、徐州环球钢管制品有限公司、徐州怡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吴保停、吴素芳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5034号
胡耀军:本院受理原告范防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6006号
李韶华:本院受理徐州得得威动漫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