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高塔的“累土”。5年来,南京法院针对少年与家事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家事纠纷最优解价值取向,不断创新实践,妥善审结各类少年家事案件7万余件,调解撤诉率达62%。南京中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2023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少年家事审判列入年度常委会议题开展专题视察。“在司法守护下,千千万万个家庭敬老爱幼、夫妻和睦、向上向善,为南京和谐发展铺就基石,书写好社会治理大文章。”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说。
融合
一条司法保护的新赛道
大多数离婚案件中,都不可避免地遇到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探视等问题;每一个问题少年背后都可能有一个问题家庭。家事审判与少年保护具有互补性,二者结合,既可以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上理顺关系,也可以整合审判力量。
2013年,南京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随后在全市法院形成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案件归口审理的工作体系,开启少年保护司法新模式。
“少年家事审判并不是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简单相加,而是推动二者在审判组织、审理模式、裁判程序等方面的融合与创新。”南京中院在充分调研后提出融合思路。
涉少刑事审判是少年审判的传统与特色,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而融合后的涉少刑事案件占不足5%的比例,优势该如何发挥?
“网络猥亵儿童案”是个例证。这起被评为年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的刑事案件,讲述着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协同化处理的成效。整合后的少年与家事庭,将该案进行归口审理,统筹发挥刑事、民事审判的职能,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进行一体化保护。
“涉少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可实现类案统一裁判尺度,关联案件统筹管理,发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南京中院副院长史俊说。
南京中院还与市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单位会签一系列文件,加强对涉少刑事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并对民事、行政案件中“隐性涉少”情形进行识别,让少年保护的优势在传承中升级。
整合后的少年与家事庭是一个综合审判庭,既有刑事审判,也有民事审判,南京法院将涉少刑事审判中的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矫治等工作机制纳入涉少民事与家事审判维权范围;在少年刑事审判中把家事审判中的公益性、人伦性、关联性、修复性理念引入其中,实现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
从审判理念到审理程序再到审判机制,南京中院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四六六”工作体系,即柔性司法、一体化司法等四项理念,归口审理、亲和修复审判等六项工作机制和家事调查、未成年人利益代表等六项特别程序,引导少年与家事审判走好融合之路。
列方程
求出家事纠纷最优解
玄武法院审理的八旬老人诉子搬离房屋案,是一起长达数年之久的母子房产之争。“家事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重点不在于财产的分割与合理分配,而在于尽可能采取特殊处理方式,弥补一切可以弥补的亲情,寻求各方利益共赢方案。”法官陈文军说。
“时间跑不过母亲的衰老,应该早搬为好。放下执念,便是晴天。与母亲和解,最终是为了与自己和解。”法官在审理中应用亲情感化,儿子终于理解和体谅母亲的特殊需求而息诉服判。
南京法院在审判中,着力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促进情感上的触合,家事纠纷调撤率每年都在60%以上。
关注婚姻家庭视角下的家国关系,南京中院与时俱进,探索建立符合少年家事审判的十项机制,包括家庭暴力预防惩治制度、财产申报制度、未成年人利益表达制度等,为家事纠纷化解提供指引。
制度有了,仍然需要法官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列出不同方程式,求得最优解。
一对再婚夫妻经营某特色小吃店,生意红火。丈夫尹某因病去世后,围绕涉及房产、存款以及特色小吃店商标权的财产权益继承相继在3家法院发生4起诉讼。
“当事人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在不同法院提起关联诉讼,相关裁判标准及结果需要统筹考虑。”南京中院少年与家事庭庭长张雁说。南京中院建立归口审理制度,将同一当事人之间的家事案件指定同一法院、甚至同一法官审理,并明确归并审理的具体办法。
围绕效率与公正的流程再造,这一棘手案件得到彻底化解,该案也被评为年度少年与家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共治
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
一场少年与家事审判的融合改革,就是一次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创新实践。
同许多案件诉源治理一样,南京法院的少年保护也贯穿“上医治未病”的原理。
李女士与蔡先生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10岁的孩子由蔡先生抚养。李女士两次探视孩子均发现孩子身上有瘀伤,两次报警求助。后李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在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后,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变更。但法官审理后认为,在半年时间里,蔡先生先后两次对其儿子殴打,情节较为严重,于是判决孩子随母亲生活。
主动介入家庭矛盾,能动司法,不能等待家庭纠纷恶化成恶性事件。2020年,南京中院针对家事案件“燃点多”“沸点低”的特点,出台《关于预防和处置家事诉讼实发事件工作指引》,在全国首创预防和处置家事诉讼突发事件工作机制。
南京中院的一组数据显示:5年来,开展家庭指导3986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77份,对不当家庭教育行为说“不”;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75份,用法律武器摁住“家暴拳头”;对未成年人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590人次,家事纠纷诉前调解近2万件,没有发生“民转刑”及人身伤亡等案事件。
2023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列入2023年度常委会议题。2023年5月,南京中院与市教育局在全市开展“百名法官进百校活动”,与公安、司法行政、妇联、团委、民政、教育等单位联动,在反家暴、儿童救助等方面形成合力。经过多年发展,全市两级法院形成了“1+13”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星链工程”和“1+N”社会支持体系。
“家事国事两相依,家庭的病变会表现在社会的肌体上,社会的病变也会反映在家庭生活中。要将家事纳入法治轨道,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架起一道平衡木,让家庭幸福,为社会发展铺好坚实基石。”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