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003民初6288号
王骏:本院受理原告毕秀荣与被告王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62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7087号
祝斌、孙小玮:本院受理原告周正超与被告祝斌、孙小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7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275号
陈亚光:本院受理原告吴体峰与被告陈亚光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4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974号
从兴华:本院受理原告盐城根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从兴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5728号
张迪:本院受理陈利霞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5274号
仪征市润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王琴与被告仪征市润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5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一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2772号
尹显海:原告俸大美与被告尹显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528号
史报喜:本院受理原告曹金兰与你分家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25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受委托,将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9:30在宜兴市氿滨南路108号景和商务楼9F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拍卖标的:宜兴市丁蜀镇古南街242号房屋租赁使用权(具体详询,有经营用途限制)。凡有意参拍者须先将入驻经营方案报委托方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月16日下午4:00以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5000元(任何支付方式必须以到账为准)至宜兴市氿滨南路108号9F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日起接受咨询,实地看样。联系电话 :委托方0510-87405829,拍卖公司13222826158
无锡左校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