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02民初7317号
周廉超:本院受理原告杜杰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的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706号
孟昭利:本院受理原告欧阳红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37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808号
单林:本院受理原告胡雪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48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5322号
王旭:本院受理原告鲁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0854号
刘乐华:本院受理原告陈云波与被告刘乐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085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539号
被告徐州市安意木业有限公司、贾红莉:本院受理原告徐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55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0996号
吴琼:本院受理原告沙正勇诉你、陆士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109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1341号
薛以玲:本院受理原告刘夫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113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2475号
南京江宁富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富驿时尚酒店管理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24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或涉外为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8726号
黄学:本院受理原告陈清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裁定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同时传唤双方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五法庭参加本案的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000号
宋游、张田宝: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星河印象娱乐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3083号
张大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3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885号
赵继强: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宁昊娱乐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972号
浙江全新课程教育书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1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7580号
李松灿: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17580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与被告李松灿、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6241号
南京市玄武区茗杞韵食品商行: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16241号原告闫月荣与被告南京市玄武区茗杞韵食品商行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6578号
南京云梯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袁斌:本院受理原告许银娟与你们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5552号
云南南药骄雄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左美林、杨兵:本院已经受理原告范全成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即(2023)苏0102民初155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961号
周涛:本院受理原告谢明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967号
泰州隆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蔡国祥:本院受理原告孙小萍诉江苏智慧优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你们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968号
泰州隆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蔡国祥:本院受理原告蔡肖燕诉江苏智慧优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你们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598号
吉林:本院受理原告刘影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4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073号
周阳:本院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与被告周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407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067号
季春花、蔡展:本院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与被告季春花、蔡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406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202号
南京北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荣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睿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陆赛与你方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同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一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270号
柳周君、林俐、房曦涛:本院受理原告陈睿与被告柳周君、林俐、房曦涛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224号
陈次平、孙文龙、陈亚忠:本院受理原告刘泽正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622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4民初5760号
孙鑫:本院受理原告赵革委与被告孙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14民初5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4民初5761号
孙理慧:本院受理原告赵革委与被告孙理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14民初5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176号
江苏法拍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市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康明: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诉你江苏法拍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市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康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6176号民事判决书和补正裁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5338号
高兆儒:本院受理原告周寅诉你与黄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5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2民初3138号
袁波:原告陆平与被告袁波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82民初3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斜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苏0706民初8277号
杨峥嵘:本院受理原告杨平均诉被告徐誉之及第三人杨峥嵘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706民初82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民事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按照上诉请求金额计算)。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4575号
费春俐: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易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671号
李时中(李时忠):本院受理原告孙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7019号
张凯:本院受理原告朱良河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70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7174号
吴高通:本院受理原告徐继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4664号
吴超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与你方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466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徐舍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1151号
王志、夏高龙:原告耿爱玲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2民初1151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中第三页倒数第一行“应由被告夏高龙在交强险范围承担赔偿责任”更正为“应由被告夏高龙、王志在交强险范围承担赔偿责任”。民事判决书中第四页倒数第五行“一、被告夏高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耿爱玲赔偿款2000元”更正为“一、被告夏高龙、王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耿爱玲赔偿款2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043号
冯洪柏:本院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与被告冯洪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404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076号
饶洋:本院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与被告饶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407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103号
陈江宁:本院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与被告陈江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410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108号
马芳:本院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与被告马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410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619号
张锁平:本院受理原告孙学斌与被告张锁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4民初11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064号
史报喜:本院受理原告史来四与被告史报喜、史伟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8200号
肖仁杰、王德连:本院受理原告韩丹丹、李蕊遥、韩蕊希、李文亮、邵红英与被告肖仁杰、王德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6民初8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711号
江苏策安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欢欢与被告江苏策安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4民初97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055号
秦超:本院受理原告张远超与被告秦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网络直播规定告知条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号)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8065号
马嘉亮:本院受理原告王圆圆诉你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8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81民初6512号
杨玲: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玲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65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东台市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8185号
张建:本院受理原告翁余忠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8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06民初9311号
连云港崔鲜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崔立伟: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市海州区潘家豆制品经营部诉被告连云港崔鲜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崔立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706民初9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执恢944号
兴化市桂林纺织机械厂: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沈秋亮与被执行人冯宝国、易新红、兴化市桂林纺织机械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3执恢94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155号
徐占东: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灌云县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南通祥磊建设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陈海明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3年12月15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42工认〔2023〕1800号)。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由同事代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政务大厅(丽景路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9日
送达公告
江北新区富苑轩粤菜馆:
本局受理巩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后由同事代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政务大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30天,此期间不计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期限。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本案即自行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9日
送达公告
上海卓亦金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雷义军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3年12月15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42工认〔2023〕1803号)。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由家人代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政务大厅(丽景路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9日
送达公告
中源锐业(南京)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刘记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3年12月15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42工认〔2023〕1797号)。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由办公室门口代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政务大厅(丽景路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9日
送达公告
靖江市诚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刘小将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3年12月15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42工认〔2023〕1802号)。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由朋友代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政务大厅(丽景路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9日
送达公告
南京紫湖商贸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王倩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3年12月15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42工认〔2023〕1795号)。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由同事代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政务大厅(丽景路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9日
送达公告
四川庚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杨秀智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后被退回,后根据你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地址再次进行邮寄,由收发室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政务大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30天,此期间不计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期限。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本案即自行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9日
送达公告
南京洪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郑训树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3年12月26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42工认〔2023〕1840号)。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由同事代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政务大厅(丽景路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9日
寻尸启事
2023年12月21日9时40分左右,在如东县苴镇炮车路最北端东侧200米龙源风电32号风机底部发现一具男性尸体(体表严重腐蚀),该男尸特征:高160cm,男性,上身着黑色短袖,下身着灰色阿迪达斯牌深蓝色平角裤,头发长7cm,上牙左侧7颗,右侧8颗,下牙右侧7颗,左侧5颗,死亡时间至少两个月以上,死者年龄不详。
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有知情者请速与如东县公安局刘埠海防派出所联系,联系电话:0513-8459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