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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检察多元化解促民心“和悦”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09日A02

日期: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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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1版)

居中调解架起沟通纽带

2022年9月13日早晨6点多钟,高三学生小朱驾驶电动自行车,匆忙地行驶在上学路上,不料在路口撞倒70岁的行人丁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丁某于次日死亡。经认定,小朱负该事故主要责任。

2023年3月,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走访小朱学校老师,了解到小朱在校表现良好,如高考顺利很可能考上大学。检察官多次上门做小朱父亲朱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积极赔偿对孩子的重要性。可是,一下子拿出45万元让朱某十分为难。“我们愿意尽力赔偿,可加上从亲戚家借来的钱,现在只能凑齐20万元。”朱某哽咽道。

检察官到社区调查发现,小朱父亲系工人,母亲做保洁,家庭收入较低,有一个姐姐在读大学,每月除基本生活所需外,收入所剩无几。被害人一方,丁某的儿子殷某收入较低,妻子失业,儿子上学,生活负担较重,丁某生前每月均补助殷某几千元作为生活开支。检察官将调查情况分别告知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沟通,最终被害人家属将赔偿降低至35万元,而朱某穷尽一切办法后也仅能赔偿30万元。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被害人家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报区委政法委审批同意,该院对被害人家属救助5万元。

2023年8月,小朱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同年9月,在该院刑事和解室,朱某将30万元赔偿给被害人家属,并表达了深深的歉意。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当日下午,该院对小朱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过居中调解,检察机关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得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兑现,实现了解决纷争、化解矛盾的良好效果。

司法救助解锁心门心结

刘某在工作中遭特重度化学性皮肤灼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然而,在2023年初的一次工伤保险申报中,因其未经同意外出治疗产生的3000余元交通费和鉴定费,相关职能部门不予报销,于是刘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后刘某向清江浦区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组审查后认为,法院裁判并无不当,调查中也发现刘某夫妻二人均系工伤,家庭情况困难。办案不能止步于此,案件线索第一时间被移送至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张浩多次上门了解刘某的家庭情况及后续治疗情况,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口。经调查另发现,刘某女儿也患有严重疾病,女婿靠打零工维持生活,还有一个外孙在读大学,多年维权让刘某的生活捉襟见肘。

为解决困扰刘某多年的“烦心事”,检察官通过公开听证向刘某解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法院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化解矛盾,检察机关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3500元救助金,刘某表示此举解开了她多年的“心结”,愿意息诉罢访。

“司法救助是一项司法惠民政策,传递的是司法温度,也是矛盾纠纷的‘润滑剂’‘释压阀’,对于化解矛盾纠纷具有促进作用。”检察官张浩说。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4件,发放救助金182万余元。

“清江浦区检察院将锚定涉法涉检矛盾实质性化解这一目标,将‘如我在访、情同此心’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打造‘和悦清江浦’的检察样本,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信访案件中消解怨气。”该院代检察长姚文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