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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善用“内河运费扣减”政策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08日A03

日期: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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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行政与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李之鹏 通讯员 焦立亚 蒋新)近日,一艘由上海洋山港驶来的内支线转关货轮在南京龙潭港码头平稳靠岸,船上装载着南京古田化工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一批化工原材料。按照海关总署出台的相关估价指引,从上海洋山港至南京港共计1.6万元的内河运费在该批货物完税价格中得到扣除。

“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是指海运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起卸后通过水运方式,继续运输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在南京关区,通常是指内支线货物在运抵上海、宁波等口岸起卸后,通过水运方式继续运输到长江内河港口上岸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南京海关针对江苏地区内支线转关进口货物量大、内河航线众多的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走访、政策宣讲等多方式多渠道推广“内河运费扣减”措施,促进关区惠企全面覆盖。在帮助企业减税降负的同时,助推江苏内河口岸发展提速。

“内河运费扣减”措施减小了江苏内河口岸与上海、宁波等沿海港口在征税基数方面的成本差距,带动内河港口进出口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同时也促进了仓储、加工和集散等配套需求的增长,推动水运商贸新模式发展。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内河运费扣减”措施已在江苏内支线转关业务口岸现场全部落地,涉及上海-南京、南通、常熟,上海、宁波-张家港等多条内河航线,惠及企业457家,累计扣减内河运费近3500万元,节约企业成本513万元,其中江苏口岸集装箱进口近230万箱,同比去年增长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