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18民初3357号
梁宏顺:本院受理高淳区雅家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8民初3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执恢244号
南京空港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易安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空港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评估、拍卖南京空港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徐母塘路118号2幢103室[不动产证书/明号:宁溧202016916]不动产,经委托江苏象仁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不动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为226.39万元。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及房产评估报告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如对拍卖裁定书及评估报告书有异议,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669号
单海根、宋涛涛:本院受理原告高玉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219号
镇江五金交电家电化工(集团)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一储备资产管理局南京管理站诉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2892号
叶国新、蒋勤娟:本院受理原告杨海金与被告叶国新、蒋勤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289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速裁庭907室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397号
王书巧、张书兵、盐城市林锋建材有限公司、盐城市林锋建材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薛士萍与被告王书巧、张书兵、盐城市林锋建材有限公司、盐城市林锋建材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63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4502号
张洪攀: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忠演诉被告张洪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依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庭第三十七法庭开庭审理(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8345号
金华市驭翔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小鸭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金华市驭翔贸易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834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1979号
苏州工业园区张守全水产店:本院受理原告张辉与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张守全水产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991号
镇江皓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超:本院受理原告京口区钟之龙建材经营部与被告镇江皓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超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2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3518号
徐剑、李雯雯:本院受理原告刘年伟与被告徐剑、李雯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3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5095号
湖北贝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攀:本院受理原告朱云全与被告湖北贝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黄攀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行审167号
南京长劲鹿英语培训中心: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南京长劲鹿英语培训中心宁金管决字[2023]第008号行政决定书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行审167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8127号
曾浩:本院受理的原告丁健诉被告曾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8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403号
蒋秀兰:本院受理原告居志敏诉被告刘海宁、第三人蒋秀兰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7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0850号
马文兵:本院受理原告谢明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0850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743号
江飞:本院受理原告杨燕与被告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8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南京市汇景北路148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0912号
江华:本院受理原告唐孝伟与被告江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0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271号
吴尚霖:本院受理原告王文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7059号
向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庆与被告向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及出庭着装要求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91民初6013号
蒋植维:本院受理原告徐静宇与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91民初601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措施告知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第二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316号
李爱军:本院受理原告葛六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4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419号
孙越:本院受理原告吴正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4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