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文物行政执法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案例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08日A02
日期:01-08
本报讯(记者 魏薇)1月7日,记者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获悉,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第五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由常州市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溧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的“某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在考古发掘区域内继续施工案”入选。此外,江苏省文物局获评优秀组织单位。
2022年10月21日,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接到通知,对溧阳市古县街道美林路古县村西侧地块进行检查,发现开发该地的公司的行为破坏了考古发掘区域内的文化层,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发生,经查未发现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据《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对当事人罚款8万元。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红线、生命线。近年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在全国率先完成文化市场执法“同城一支队伍”体制改革,实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物市场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积极推进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还会同公安、消防、气象等部门建立完善文物安全长效机制,部署推进不可移动文物消防等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联合省公安厅制定《江苏省文物安全与违法犯罪案件上报规定》,共同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