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以“和”促执案结事了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05日A06
日期:01-05
本报讯(通讯员 靖法执 记者 翟敏)近日,靖江市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措并举以“和”促执,使双方当事人案结事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0年以来,申请执行人陆某为被执行人施某所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因未能及时支付报酬,施某向陆某出具了多张欠条。2022年6月,经法院调解施某承诺分期支付陆某劳务报酬5.8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施某仅履行部分义务,后陆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余款4万余元。
执行人员了解到施某早年系某建筑公司工程负责人,后因受建筑公司破产牵连,施某不能及时偿还所欠的劳务报酬,近年来在靖江法院施某有多个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总标的额高达数百万,案件多数以终本方式结案。经与申请执行人陆某交谈,执行人员还了解到陆某与施某系多年的老邻居,一直以来邻里相处亦较为和谐,所以其在施某的工程队工作了十余年之久。
在与施某沟通中,承办人发现施某之子还是通人情明事理的,于是将他争取过来一起做施某的工作,施某之子表示愿意代偿部分款项。申请人亦表示理解施某的目前境遇,同意放弃部分请求,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在收到2.9万元后出具了结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