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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普法并举 推动全民守法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05日A02

日期: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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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作为一名执法工作者,如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使行政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普法,对执法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战。只有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2023年有一个案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投诉人从举报违法行为开始直至处罚完毕,全程与我们保持沟通,详细地咨询了相关的处罚条款、依据、程序等一系列问题,在一次次耐心向投诉人解答法律问题的过程中,我能够明显感受到,投诉人从一开始对执法机关是否能依法处理表示质疑,到最后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和接受,态度转换的背后,是对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的认可。

众所周知,普法宣传常被视为“软指标”,往往学法过程只是“一阵风”,很多人只注重上级部门执法培训和考核的“大考”,不注重平时普法工作好坏的“小考”。究其根源,有思想上认识不足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缺少规范的、过硬的制度作保证。因此建立有效的普法考评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法律知识考核,打牢法律知识基本功,最终服务于社会才是根本目的。

普法工作不能“一锅端”,要做到以人为本,根据需求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在执法过程中普法需要我们练就扎实法律基本功,理解法治之精髓,保证执法质量,才能提升普法效果。在普法工作开展中可以采取“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方法,为了提升执法队员以案释法的基本功,城建监察支队长期开展“我是案件主讲人”活动,对经办案件不仅要依据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办案,还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来分析案情,在提升办案能力同时,增强以案释法的本领。

在我看来,“谁执法谁普法”,并不是让执法工作者脱离本职去普法,而是要在执法过程中,通过高质量的执法活动,让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切身感受法治公平正义的力量,从而树立起法治的权威和对法律的信仰。(作者单位: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