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首例“强制拍”变“自行卖”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05日A01
日期:01-05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王杰)近日,记者从兴化市法院获悉,该院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创新财产变价方法,依法监督被执行人自行变卖被查封的资产。这也是泰州法院系统首例由“强制拍”变“自行卖”的案例。
据介绍,经兴化法院判决,泰州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应给付某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48万元及利息。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查明申请执行人在诉讼阶段即保全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另查明,被执行人泰州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该院另有作为被执行人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20件,案涉标的额约12万元。
执行法官现场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被查封财产主要为废旧物资,种类多、数量大,若进行正常的网络司法拍卖,存在保管难、损耗大、效率低、交付难等问题。同时,被执行人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达20件,涉及到的农民工分布在三个省份,如不能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便会被无限期拖欠。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协调,使其同意将废旧物资等的变价款优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另一方面,考虑到被查封财产的特殊性,提议申请执行人放弃常规的“整体打包”拍卖的方式。
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兴化法院对查封的被执行人所有财产进行整合,最终采取了分类(九大类)、单价拍卖(成交后按拍下单价乘以过磅称重的实际重量确定最终成交价)的方式予以处置,并借助“双十二”购物节热点,提高竞拍参与度和竞买激情。截至目前,九大拍品已经全部顺利成交,最大程度保障了财产处置效果。
记者了解到,兴化法院通过“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自行变卖查封财产+双方当事人议价+第三方辅助服务机构发拍+法院监督”这一创新方式,规范、高效、价值最大化处置被执行人财产,为矛盾化解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