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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04日A07

日期: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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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学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282民初16473号

宜兴市跨越泵业有限公司、杜虹燕、黄铭:本院受理原告余康与被告宜兴市跨越泵业有限公司、杜虹燕、黄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2民初5384号

张建英:原告陆满根与被告顾建兵、张建英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82民初5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斜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060号

被告任中杰、盐城鸿发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6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1388号

卞存堂:本院受理马颜成与卞存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1291民初1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191号

储毅: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兴益风机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被告储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454号

蒋泽华:本院审理原告吴大春与被告蒋泽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南京市俞家巷21-1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5935号

何千里、安徽鸿源新型润滑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3519号

吕同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建平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351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徐舍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799号

上海天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贾先锋、赵阶河:本院受理原告徐州业隆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479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2161号

张荣贵:本院受理原告刘銮义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121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张荣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銮义工资款16450元及利息(以1645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11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张荣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民终4406号

王薇:本院受理上诉人庞锋与被上诉人戴艳儿、原审被告王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5938号

姜宝玉:本院受理原告肖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5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9309号

蒋瑞荣:本院受理原告余秋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81民初6468号

任卫东: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千万间集成房屋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任卫东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6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台市人民法院

(2023)苏0706民初11808号

连云港好时光商贸有限公司、周华:本院受理原告徐苏杭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