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22民初9998号
蒋晓强:本院受理原告刘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006号
孙良庚:本院受理原告徐军思与你身体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九法庭(B515)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192号
邢如雷:本院受理原告王友章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81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5899号
许开建:本院受理原告马继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九法庭(B515)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185号
凌小波: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九法庭(B515)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402号
仉加志: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九法庭(B515)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411号
周文: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九法庭(B515)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680号
徐亮: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九法庭(B515)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4945号
范红勤、张学娣:本院受理原告汤国锋与被告范红勤、张学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4945号民事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3931号
叶修刚:本院受理原告陶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3民初39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3932号
潘正国、胡叶霞:本院受理原告陶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3民初3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9079号
郭兆林:本院受理原告段威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巡回审判点第二法庭(扬州市上方寺路66号城北街道政府院内)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244号
吴建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与被告吴建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91民初22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3006号
田斐斐:本院受理原告唐明镛与被告田斐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30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6066号
朱澄、江苏传澄服饰有限公司、王莜奕:本院受理原告黄学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085号
被告韩红梅:本院受理原告王明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40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974号
耿广伟、马婴:本院受理原告胡建东与被告耿广伟、马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39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975号
孙伟:本院受理原告董莉与被告孙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39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086号
被告孙斌、孟庆侠:本院受理原告李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40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8493号
盐城市盐都区圆山家庭农场、江苏特莱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仇娟、程书、程鹏、陈静: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2274号
常州市鼎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方小荣与常州市鼎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7723号
常州美德货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荣刚与被告常州美德货架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2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1395号
彭鸿琪:本院受理原告王木兰与被告彭鸿琪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819号
赵秀芳、赵雪梅:本院受理原告胡田田与被告赵秀芳、赵雪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38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6803号
刘成兰:本院受理江苏康蒂斯电梯有限公司诉刘成兰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30在本院三楼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9362号
南京漫空间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钱璟、王勇:本院受理陆春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6民初9362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968号
南京泓溢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盟生机电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96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7590号
北京瑞祥佳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北京瑞祥佳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有祥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953号
内蒙古金山海贝尔文化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南方旅行社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12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746号
杨洋:本院受理原告徐凯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274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691号
吉林:本院受理原告高新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369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0104民初11873号
华井鹏:本院受理原告姚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427号
金震:本院受理原告王行卓与被告金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7020号
许家敏:本院受理原告代开双与你方(2023)苏0104民初17020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30在本院第九法庭(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7162号
南京华瑞欣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卞跃跃:本院受理原告朱晗婧与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光华路41号办公点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民终3178号
胡松:本院受理上诉人陆建国与被上诉人胡松、陈秋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民终3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701号
镇江一方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乐学(镇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一方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泰数字产业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乐学(镇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3)苏1111民初3701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7676号
张银祥:本院已受理原告王树梅诉张银祥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阜宁法院益林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486号
唐世刚:本院受理原告纪腾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948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483号
北京格非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雷兴格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4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1份,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998号
上海钱凌物流有限公司、张志钱:本院受理(2023)苏1111民初2998号原告江苏挂车帮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钱凌物流有限公司、张志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2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