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1月03日A09
日期:01-03
(2023)苏0723民初6109号
刘兴光:本院受理原告张宏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六法庭(B509)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603号
孙从贵:本院受理原告宗春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5603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118号
田超、何祖琼:本院受理原告张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六法庭(B509)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4946号
衡思刚、衡威:本院已受理原告索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5153号
常州缘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留君、常州市金鸡鹭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尹欢:本院受理的原告杜阳与被告常州缘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留君、张军、常州市金鸡鹭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尹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6761号
张新:本院受理原告王婧宜与被告张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及直接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判组织人员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8318号
王琴、王明媚、潘泰宇:本院受理原告扬州钢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扬州祥帆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巡回审判点第一法庭(扬州市上方寺路66号城北街道政府院内)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4397号
尤傲然:本院受理原告王天睿诉被告尤傲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43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