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2民初10198号
贵州泉出山谷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南方旅行社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泉出山谷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019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3055号
南京潺沄科技有限公司、郭强龙: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能创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潺沄科技有限公司、郭强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玄武区法检大厦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4542号
刘有国:本院受理刘兵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3268号
刘军:本院对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南京永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刘贤才、你、陈晓飞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8民初326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3266号
谷香头、刘军:本院对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南京永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谷香头、刘军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8民初326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6814号
启东鸿福物流有限公司、王福政、梁萍: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港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614号
郭大为:本院受理原告高叶平与被告郭大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副本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5069号
江苏绿扬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陈祠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江苏绿扬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5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378号
张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与张荣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2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3980号
云龙区永州五金机电经营部:本院受理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398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二法庭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3473号
姜建明:本院受理原告盐城蒂博豪门窗有限公司诉被告姜建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3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新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10109号
周红生、高美华:本院受理原告王习民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转普裁定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1民初1440号
杨智恩、韩艳婕、林永针、杨永健、洪燕飞、武汉公馆娱乐有限公司、武汉鉴誉楚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智恩、韩艳婕、林永针、杨永健、洪燕飞、武汉公馆娱乐有限公司、武汉鉴誉楚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民初14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3553号
南京勤潽物资有限公司、刘洪海:本院受理张艳诉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8209号
湖北景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静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82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167号
范佶:本院受理原告卢增队与被告范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及出庭着装要求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914号
李桂康:本院受理原告周磊与被告李桂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及出庭着装要求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095号
喻德顺:本院受理原告石金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4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415号
赵敏、赵芳:本院受理原告卢梦与被告赵敏、赵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282号
曹鹏:本院受理原告周广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851号
许乃耀:本院受理原告薛长虎与被告许乃耀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6631号
胡以银: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16631号原告张芳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