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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29日A09

日期: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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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412民初7587号

符祖英、李和林:本院受理原告孙惠芳与被告符祖英、李和林、李鑫、李凡奇、李荷英、董元杰、董一维、第三人周琴吇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58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907号

邳州市安德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兴仁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89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4074号

李仁标: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武进夏溪渔网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3117号

韦国祥、杨林先:本院受理原告张荣根与被告韦国祥、杨林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512号

灌云百祥织造有限公司、吴江太阳雨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厦门鑫辉祥工贸有限公司与你方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723民初1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4485号

田浩:原告栾朋与被告田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448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293号

扬州市邗江区新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世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扬州市邗江区新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6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0658号

黄生龙、董家惠:本院受理原告王宏民与被告黄生龙、董家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6247号

徐晓彤:我院审理秦洁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2023)苏1002民初6247号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910号

周国金: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扬州分中心与被告周国金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19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022号

周晓龙:本院受理原告靖江市伊份利百货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5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