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22民初10203号
徐州奥亚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熊勋华、甘雪红与被告徐州奥亚纺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沛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3437号
孙国祥:本院受理原告吴进与被告孙国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34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752号
赵有军:本院受理原告汤生明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陈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744号
扬州瑞隆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赵磊:原告陶如祥、龙玉秀与被告扬州瑞隆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赵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苏1003民初6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6311号
陈成:本院受理原告陈泽俊与被告陈成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6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909号
陈青: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扬州分中心与被告陈青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0632号
徐军虎:原告王霞与被告徐军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邗江区人民法院新24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5144号
薛中、梁亚、马以民:本院受理原告李琼琪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5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868号
苏正杰:本院受理原告周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793号
吴运红、徐霞芝、徐亮:本院受理原告灌云县圩丰镇汇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768号
韩占仁:本院受理原告贲弋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