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06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28日A08

日期:12-28
字号:
版面:第A08版:人物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102民初11993号

江苏优可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颖娴与被告江苏优可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1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4831号

丁年生:本院受理原告程书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890号

马绍祥: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凯拓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马绍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11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743号

南京优善美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悦麦弘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技术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74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362号

王传凯、胡海琴:本院受理原告金桂香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号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执561号

武汉安昌云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孙洁银: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京朗驰集团机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安昌云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南京朗驰集团机电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孙洁银为被执行人。本院于2023年7月26日依法作出裁定,追加第三人孙洁银为被执行人。现将(2023)苏0104执561号执行裁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3民初12525号

胡婷婷:本院受理原告徐英、刘锋与被告胡婷婷、林治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3民初1252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5034号

孙立江、南京永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严令功与被告孙立江、南京永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7民初5034号案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一审民商事案件程序事项告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741号

刘康:本院受理刘夏菥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4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06民初9316号

曹西杰、连云港高新区淮海社区康小慈健身馆、苏州康慈体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天一与被告曹西杰、连云港高新区淮海社区康小慈健身馆、苏州康慈体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10396号

潘旭风:本院受理原告刘宝华与你、第三人刘诗潼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107号

被告朱正巧、华茂坤:本院受理原告陈永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6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455号

南京美之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宗在伟诉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889号

赵鑫:本院受理原告任孝荣与被告贺方、赵鑫、第三人方云鸾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贺方就本院做出的(2023)苏0104民初6889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南京市汇景北路148号)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依法将此案移送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137号

扬州畅辉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王安辉:本院受理原告赵家松与被告扬州畅辉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王安辉、方良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6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5927号

张作生:本院受理李金丽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59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82行审213号

江苏阜滨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宜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对你单位强制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清偿决定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苏0282行审213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公告期满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南京鼓楼而然青年中医促进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201063221782073,理事会于2023年12月4日决议注销组织,并于同日成立了清算组,请组织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组织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丁苗,联系电话13347834212,邮编:210000,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99号。

南京鼓楼而然青年中医促进中心清算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