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婷婷:做有温度的法治践行者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28日A08
日期:12-28
本报通讯员 孙忠玲
本报记者 郎建强
从检十余年,她始终把忠诚和担当铭刻于心,坚持以法明理、以情动人,努力传递司法温度,先后获评“常州市检察机关出庭业务标兵”“全市政法先进典型”等荣誉称号。她就是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谢婷婷。
从办案新兵到业务骨干
自2012年从检以来,谢婷婷始终奋战在刑检一线。最初办理案件的时候,她也曾淹没在繁杂的证据中不得要领,但她坚持边办案边学习,积极向身边的办案能手请教,从审查卷宗、证据分析、讯问犯罪嫌疑人、文书制作、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认真细致地学习,为案件“把好脉”,并于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抽丝剥茧、去伪存真,准确得出结论,逐步提高对证据的分析鉴别能力。她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一次考验,不断磨砺自己,提高业务能力,起诉的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从一名检察新兵蜕变为检察业务骨干。
以执着坚守传递司法温情
多年来,谢婷婷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理一起“挂案”时间长达25年的入户抢劫案中,因案发时间久远,案情复杂,证据散佚,她充分运用“一阅二问三看”等多种调查核实手段,查实、查深、查透案件事实。最终认定案件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同时实地走访案发地村委,听取当地村民对案件的意见,并上门走访在世的被害人,查清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经审查,最终认定案件不符合核准追诉条件,及时监督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处理,并向被害人释法说理,获得了公安机关的认可和被害人的理解。
将工匠之心融入检察初心
“小案不小看,小案认真办。”这是谢婷婷秉持的工作理念。在办理一起因婚姻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时,本着积极化解矛盾的想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耐心、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跟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的多次沟通、调解,最终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和赔礼道歉,被害人也谅解了犯罪嫌疑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她也深刻体会到,一名检察官践行的责任,就是要专注于守护社会安宁、专注于追求司法公正、专注于关注特殊群体,让法律的光辉照耀每一位案件当事人。
坚守基层办案一线,注定是润物细无声的平凡。谢婷婷自带一种云淡风轻又从容洒脱的气质,而对案件却始终保持敬畏严谨的态度。她坚信只要心中有光,不怕苦、不怕难,站好自己的岗、做好自己的事,就能无愧于心中的那一份热爱和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