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检察信息需把握的三个重点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28日A07
日期:12-28
检察信息工作是相关办公室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为领导了解情况、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提供服务。精准地反映检察工作动态、工作重点,才能从大量材料中脱颖而出,提高信息采用率。
可读性。撰写信息首先要考虑“给谁看”的问题,检察信息的读者主要是上级检察机关、政法部门以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同志,这就要求我们注重优化阅读体验,尽量为领导节省时间。标题要醒目、简明、平实,让人一眼就能了解信息反映的是哪个方面的内容、有哪些重要情况,避免出现“三个三”“三字经”“四化”等放之四海皆准的标题类型。内容上要加强信息处理,对原始、零碎的信息进行归纳总结提炼,努力形成高层次综合信息,争取为领导决策发挥更大的参谋作用。叙述要准确、精练,少用长句、多用短句,把握好各类信息的篇幅,突出亮点特色。
可信性。真实是检察信息的生命,只有全面真实地反映事实,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信息编写人员也要注重运用相应的数据、案例和语言,让信息更有可信度。要善用数据说话,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比较,让读者可以直观、全面地感受工作落实情况,突出体现成效。要巧用案例佐证,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深入挖掘其特殊价值,做到少而精。缺少例证的要补充,运用不当的要调整。切勿堆积罗列,导致喧宾夺主。要用活语言,力戒语言含糊空泛,没有实质内容。要通过平铺直叙的语言充分体现相关工作是如何具体落实的。
可学性。检察信息除为领导提供服务,也面向系统内部广大检察人员,所提供的经验做法要可推广、可借鉴,才能既解惑又解渴。要主动学习研究上级有关文件和内部刊物,上报的信息与同类信息选题错开,避免老生常谈。要聚焦上级检察院和院领导关注的重点、检察工作发展的难点、检察人员关心的热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信息调研,撰写有观点、有内容的高质量信息,提高上报信息的参考价值。要从小切口入手,总结富有个性特色的工作,把思路、做法、成绩等说清说透,以信息特色彰显地方特色,以地方特色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