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公益诉讼“排雷”危化品隐患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28日A05
日期:12-28
本报讯(通讯员 罗楷翔)“这次联合督导检查,让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更加规范安全。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对企业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和属地监管责任。”近日,仪征市检察院向该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仪征某企业增设危化品储存必需的设施、设备,消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今年8月,仪征市检察院在与仪征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行动中发现,该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柴油储存罐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其储存场所设施简陋,缺少必要安全检测和安全防护设备。
经调查,该公司储存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该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造成了重大安全隐患。鉴于此,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向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督促涉案企业出具了《现有加油站安全生产条件及辅助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及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依法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