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183民初10573号
蒋锡节:本院受理的原告句容市华阳街道大干建材经营部与被告蒋锡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4075号
时义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被告时义朋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2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0737号
扬州摩恩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赵春荣、丁秀萍:本院受理原告范玉顺与被告扬州摩恩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赵春荣、丁秀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8540号
常州可尔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正芯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8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1081号
高如明、陆文:本院受理原告程军与被告高如明、陆文,第三人张宇鹏房屋密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729号
李明亮、谭中元:本院受理原告刘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97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9485号
扬州华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章与被告扬州华泰置业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7191号
无锡佳之阳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金昊与被告无锡佳之阳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扬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4民初3634号
潘以江:本院受理原告王玉龙与被告潘以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84民初3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1741号
常州市欧迈精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市沐之锦科技有限公司、唐云秀、唐艳辉: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华峰鑫淼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市欧迈精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唐艳辉、常州市沐之锦科技有限公司、唐云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民诉状副本、书证、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