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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26日A09

日期: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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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804民初8300号

淮安本德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深圳微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8230号

淮安乾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司侵害商标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8393号

淮安本德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陈瑞:本院受理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侵害商标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9317号

扬州爱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方敏、张霁阳、王啸宇等与被告扬州爱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区人民法院新第25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1民初20383号

康康、康敏:本院受理原告沈明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1民初19916号

余国忠:本院受理原告浦文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263号

许志朋:本院受理原告张晓彬、张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82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0411号

李安晴:本院受理原告万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0411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233号

汪和友:本院受理原告刘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923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4260号

庄惠英、汤志荣:本院受理原告陆娟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565号

吕增清、杨慧:本院受理原告谢苏杰诉被告吕增清、杨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56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832号

义乌市长玉酒行:本院受理高刘阳诉你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99l民初5832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5094号

刘泽胜、王向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邳州市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116号

徐霞新: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徐霞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8398号

胡振宇:本院受理原告沛县泰然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胡振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8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6458号

谭红玉:本院受理原告李伟与被告谭红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6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8539号

邱绍美:本院受理原告杜文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873号之一

郭婷婷:本院受理厚告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与被告郭婷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3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9367号

蒋勇:本院受理原告黄鹤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第2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0709号

俞有国:本院受理原告张亚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第2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995号

王大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与被告王大桂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39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4922号

吴航、吴桂祥: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天中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589号

淮安经济开发区满园春花卉园:本院受理原告韩先兵与被告淮安经济开发区满园春花卉园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04民初6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0286号

周高峰:本院受理原告沛县利盈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周高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0287号

李吉文、贾冬玲:本院受理原告沛县陈洁与被告李吉文、贾冬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3961号

史利民:原告王飞与被告史利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396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6228号

韩久明:本院受理的原告盐城市嘉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港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8322号

郭学超:本院受理原告邗江区溪夷香居茶业店与被告郭学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8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72民初1158号

袁堂健:本院受理(2023)苏72民初1158号公益诉讼起诉人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袁堂健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72民初1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须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海事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408号

吕从敬: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祥夫诉被告吕从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740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1652号

安徽荣成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南京环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荣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8民初1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848号

张健:本院受理原告吴红侠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689号

赵有军:本院受理原告朱玉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陈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4927号

周计威:本院受理原告徐卫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4926号

李元兵:本院受理原告寿雪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743号

王正荣:本院受理原告王秀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陈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709号

范陈静、蔡雨春:本院受理原告陈成诉你方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苏0991民初570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起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4096号

严有坤、潍坊万达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严有坤、潍坊万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安丘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3460号

徐祝转:本院受理原告张成娟诉被告徐祝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3460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6927号

顾利民: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乾亦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顾利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楼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4407号

夏志军:本院受理原告王士路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4498号

宿迁迈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郇信琛: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升恒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遗失启事

东台市公安局民警吴伟不慎遗失警官证,号码:099570,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