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国法治高端智库建设之我见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26日A07
日期:12-26
吴欢
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培育建设了29家国家高端智库,取得了突出的咨政建言效果和智库建设成效。但具体到法治领域,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尚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尚需要向“更好更快”迈进。但整体数量相对偏少、地域分布相对集中,29家国家高端智库绝大多数设在北京。这样的地域分布与北京作为首都的重要地位密切相关,但江苏、浙江等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和法治建设先行区域尚未落子试点,与这些省份战略地位和发展需求不相匹配。现有的国家法治高端智库主要从事涉外法治研究,其他国家高端智库即便有研究团队或分支机构从事法治相关研究,也主要是围绕或依托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进行。这容易带来力量分散化、成果碎片化的问题。因此,笔者提出以下更好更快推进法治高端智库建设的建议。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建议根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和法治智库建设现实需求,由中央智库主管部门会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以及有关政法单位组织研究制定实施法治高端智库建设规划方案,明确新征程上法治高端智库建设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以便统筹指导法治高端智库建设布局的合理优化及其推进实施。建议该方案明确支持建立法治高端智库建设专家咨询机制,吸收著名专家学者建言献策等。
第二,优化布局体系。建议有关方面在布局建设国家高端智库时,适当增加法治高端智库数量,使之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相适应。建议广泛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加强法治高端智库建设布局的研究论证,探索在江苏、浙江等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和法治建设先行区域,以及边疆民族地区有关省市区及时落子布局,进而引领带动设区市等层级和高校等系统积极跟进,形成多层多元的法治智库建设体系。
第三,突出研究重点。既有的国家高端智库研究领域虽然各具特色,但难以在法治方面突出研究重点,未能充分系统回应一些重大议题。建议秉持开放视野,着力支持在重大议题上有深入研究和丰硕成果的地方法治智库提升建设层次。
第四,改革体制机制。建议加强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治高端智库建设的指导,优化地方和高校法治智库建设管理体制;推动法治高端智库与法治工作部门人员双向交流;完善将决策咨询报告、实证调研报告等纳入学术成果实现机制,提升智库成果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通过开展双边多边合作研究等形式,拓展法治智库对外交流领域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