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力促涉党政机关案件“零强制执行”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26日A02
日期:12-26
本报讯(通讯员 沈金龙 朱来宽)宿迁市宿城法院积极探索涉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构建涉党政机关案件“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党政机关自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针对法院内部存在立审执衔接不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宿城法院构建“立审执”全流程督促机制,明晰法院立案提示、判前沟通、判后预警、执前督促等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与承办法官的层级责任,同时将各重要节点信息即时报告本院院长并书面报告属地党委、党委政法委,统筹推进案件解决。
做好判前沟通。在涉及党政机关作为被告立案时进行特殊标注,将涉党政机关案件纳入“六类案件”管理,实行要案简报,将各节点重要信息第一时间报告本院院长及属地党委政府,全流程推进案件靠前协调解决,积极争取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和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推进案件协调解决、自动履行。
做好判后预警。涉党政机关案件,按照“谁承办、谁动员、谁预警”原则,做到“每案必提醒、每案必动员、每案必预警”,合理确定履行期限,明确承办法官应至少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七日和履行期限届满后七日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回访、短信等方式,对相关党政机关予以预警、动员、提示,督促履行。
做好善意执行。执行立案后,及时发送《信用惩戒风险提示》,告知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风险,积极引导和督促案涉党政机关自动履行。对一些重大案件,必要时可以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强化跟踪、督办,明确清理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敦促相关党政机关限期履行义务。
2020年以来,宿城区党政机关无一件案件作为被执行人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所有案件均在审理或判决后执行前和解或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