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郭昊宇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秉承“教育、感化、挽救”司法理念,匠心打造“法赋未来·丰帆启航”工作品牌,探索出一条以专业审判、柔性司法、合力共治为“三位一体”的独具大丰特色的少年司法之路。
寓教于审 点亮迷途心灯
“我们平时忙着挣钱,对孩子管得不够,让孩子走了歪路。以后一定汲取教训,好好教育,尽到做父母的责任。”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小陈的母亲向法官作出保证。
16岁的小陈失学无业,多次铤而走险盗窃,案发后被警方抓获。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忙于生计,对孩子缺乏关心和陪伴,亲子沟通浮于表面,家庭教育缺位。在孩子出现多种不良行为后,监护人仍疏于管教,致使其走上犯罪道路。于是法官向小陈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2023年以来,大丰法院制发了14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以司法手段对“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的家庭教育行为给予纠偏。同时,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4个乡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选取“监护责任”“家校共育”等不同主题,开展涉案“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法爱守望”家庭教育课堂等特色活动,引导监护人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真正做到让家有爱、让爱有方,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帮教管理,大丰法院不断完善“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扶”工作机制,联合团区委、区妇联开展“点亮心灯”计划,邀请心理专家进行长期跟踪疏导,用更专业的方案、更温暖的陪伴修复每一颗脆弱敏感的心灵。此外,法官不定期与家长、社区矫正机构沟通联系,动态关注其就业、生活情况,尽快帮其回归社会。
协同共育 呵护青春花蕾
针对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权益问题,大丰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将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落实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
徐某与陈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协议离婚时约定婚生子小徐随徐某共同生活。徐某再婚后与妻子何某多次对小徐实施家暴。基于徐某二人的暴力行为及孩子的身心状况,陈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第一次开庭审理结束后,暴力行为仍在持续,陈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收到申请后,立刻前往当地派出所及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情况后,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送达给徐某、当地村民委员会及派出所。为避免小徐再次因家庭暴力受到身体、精神侵害,法官判决变更小徐由陈女士抚养。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常常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等各种环境息息相关,因此,单打独斗绝非良策。大丰法院始终注重推进综合治理,联动司法、教育、学校、社区等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3次,就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延伸工作等广泛交流。同时,分析审判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漏洞,针对校园周边不良环境、网络认知度偏低等问题向教育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实现从“末端惩治”到“源头预防”。
法语润苗 播撒法治甘霖
大丰法院注重角色定位,不做法治教育的说教者,而是努力成为启蒙者、唤醒者与陪伴者,引导青少年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张某到庭!”模拟法庭活动中,“小少年”化身“大法官”正襟危坐,严肃、规范地主持庭审。
大丰法院通过设计情景式案例,由同学们在模拟法庭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在法官的指导下全程参与庭审过程,打造“沉浸式”体验。为强化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理念,该院还根据情景案例延伸,安排法警介绍警用器械的功能,并向同学们手把手教授自我防护基本技能。
今年9月,该院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系列活动,截至目前,已有33名干警受聘为“法治副校长”,在全区42所中小学协助开展法治教育。他们将校园安全记心间、普法宣讲于课堂、冲突化解于萌芽,用法律之手帮助青少年系好“第一颗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