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精研“执破融合”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22日A02
日期:12-22
本报讯(通讯员 孔维璌 记者 张羽馨)近日,常熟法院通过“执破融合”欠薪长效治理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合力打击妨害清算等逃废债行为,实现42名职工工资100%清偿、经济补偿金50%清偿,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常熟某磁性科技公司成立于2002年,因经营不善,自2021年10月起拖欠职工工资,2022年唐某等22名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公司还拖欠20名退休返聘人员工资,共计拖欠职工债权近200万元。仲裁裁决后,该公司未能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唐某等职工向常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调查,该公司已停止经营,名下财产仅剩一批机器设备及部分银行存款,严重资不抵债。公司所在厂区的不动产登记在实际控制人的另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名下,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10月已将上述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给他人,厂区内的无证建筑已与村委会签署拆迁协议,该公司在劳动仲裁阶段曾向职工承诺待拆迁后完成职工工资发放但并未兑现承诺。
常熟法院决定依托“执破融合”机制,引导职工债权人申请“执转破”,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要求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移交财务账册及财产清单,但该实际控制人称除了近两年的账册,其余账册均已烧毁;同时称厂区范围内已经拆迁的无证建筑属于其个人财产且已转让给案外人,拆迁补偿款也与公司无关。管理人就实际控制人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汇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法院通知村委会停止向案外人支付拆迁补偿款。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该实际控制人迫于压力向管理人移交了全部财务账册。
法院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的关心下会同属地街道、村委会和管理人多次约谈实际控制人,最终实际控制人及案外人均同意从拆迁补偿款中拿出部分款项用于清偿职工债权。
法院指导管理人通过处置债务人财产、对外追收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等方式,并会同属地街道与全体职工进行沟通和协商,最终全体职工均签署了职工债权预处理方案,即在预留破产费用且不影响其他债权人分配顺序的情况下,实现工资100%清偿、经济补偿金50%清偿,剩余未清偿的职工债权待最后分配时根据实际可分配资金参与分配。管理人根据上述方案,完成了职工债权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