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412民初14244号
星翊星愿艺术培训(常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岳玮晏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小额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4828号
常州汇宇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创业包装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773号
姚树茂:本院受理原告凡兆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4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5338号
曹力:本院受理原告周辉与被告曹力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5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民初3580号
南京黛颜堂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玉秋与南京黛颜堂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023号
郭辉:本院受理原告丁文玉与被告郭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6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622号
尤胜宇:本院受理原告魏义东与被告孙磊、尤胜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093号
邓秋华: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杭州申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邓秋华、孙周瑞、李天维、江苏浙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减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488号
陈良府:本院受理原告刘广玲与被告陈良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