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902民初8284号
王若海:本院受理原告李琳诉被告王若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4285号
王金龙、王辉:本院已受理原告曹广耀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456号
被告李云:本院受理原告杨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6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2912号
陈羽白、毛良付:本院受理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陈羽白、毛良付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291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9971号
上海飞缘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睢宁县魏集镇双惠养羊专业合作社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7402号
周龙:本院受理原告曹志芳与被告周龙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8055号
被告倪大荣:本院受理原告刘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6924号
高起超、石云云:原告曹耀珩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6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8780号
新北区孟河金典车辆配件厂、刘鹏:本院受理原告程金龙诉你与李小菊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1民初8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9303号
练宇:本院审理原告朱平与被告练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区人民法院新第25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9763号
李浩年:本院审理原告施磊磊与被告李浩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区人民法院新第25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5312号
席风华、徐州谊丰水果种植家庭农场:原告沛县朱寨镇蔡楼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席风华、徐州谊丰水果种植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5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3817号
桂林红会药业有限公司、潘恒松、粟鸿华、韦贤章、覃流战、徐强国、姚苏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大墩子银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7611号
杨庆芳:本院受理原告葛健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76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10891号
黄辉、徐州仁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章春才、章可华与被告黄辉、徐州仁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济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0713号
厉夕兰:本院受理原告田德科与被告厉夕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861号
张国鼎、天宁区兰陵墩潞翻译服务部、巫息平:本院受理原告顾锦霞诉被告张国鼎、天宁区兰陵墩潞翻译服务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巫息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86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643号
王宏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宇鑫起重吊装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4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162号
李敬辉:本院受理原告邱绍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13民初1281号
陈书骏、赵登州、刘德龙:本院受理原告汪宏宁与被告陈书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赵登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刘德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13民初1281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安清江浦支行,开户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陈书骏账号:6232636100174571359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441号
巴东县金思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久立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巴东县金思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加入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1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443号
巴东县金思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久立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巴东县金思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加入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1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446号
巴东县金思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久立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巴东县金思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加入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1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8462号
被告贾荣青、薛朝干:本院受理原告张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2269号
常州市鼎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陶菊英与被告常州市鼎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4日下午13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5051号
叶青:本院受理原告谢长富与被告叶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4611号
陈思贤:本院受理原告严乐与被告陈思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5732号
扬州合尔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力宝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荣宝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5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163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笨蛋剧本推理室内娱乐工作室:上诉人万勇臣就(2023)苏0804民初163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5385号
段宏松:本院受理原告张龙华与被告段宏松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0195号
李吉伟:原告王冉冉与被告李吉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邗江区人民法院新24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6532号
李广春:本院受理原告臧凤斌与被告李广春、杨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3359号
刘剑雄:本院受理原告高淳区雅家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8民初3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4715号
张余波(张波):本院受理原告朱彩侠诉被告张余波(张波)、张格臣、彭帮金、第三人陆敬胜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47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785号
陈杭: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坤和塑木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971号
常州市疆鸿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施辉超诉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616号
王宇、王二军、朱兴芹:本院受理原告沈建平诉被告你、宋春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0590号
陆科峰:本院受理原告徐巧凤与陆科峰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1059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880号
苗学艺:原告陈中林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04民初6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059号
王轩:本院受理邵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8860号
沈林香:本院受理原告王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7291号
李正刚:本院受理原告潘长标与被告李正刚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7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