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05民初4725号
周益群:本院受理原告吴胜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5民初472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4727号
尹地宝:本院受理原告杜文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5民初472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433号
朱强:本院受理原告张雨猛与被告朱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副本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4571号
徐州市昊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杨惠明:本院受理原告孟喜与被告徐州市昊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杨惠明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5555号
蔡前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新凯预涂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蔡前进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555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3872号
金仁飞: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平与被告金仁飞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387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准予原告李小平与被告金仁飞离婚。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李小平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6176号
计亚军:本院受理原告蒋玲玲与被告计亚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缺席审理。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6018号
钱洪兵、周凤坤: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菊仙、周铖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特115号
肖爱伟:申请人张建新申请撤销肖爱伟监护人资格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书、证据材料副本、听证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6755号
王一芒:本院已受理原告宿迁锦润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王一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323民初6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083号
杜苗:本院受理原告朱兴华诉被告杜苗、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1民初9864号
镇江市凌众塑业有限公司、程睿:本院受理了原告丹阳市佳谊油墨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1民初9864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917号
福建同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铭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宿州蓝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镇江畅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镇江市丹徒区奎阳机电产品商行与你们、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9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终3503号
施凯健:上诉人严开文因与被上诉人淮安市和锦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陆章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施凯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民终3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8817号
查显斌: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8817号原告南京精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查显斌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881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0625号
高心平:本院受理原告许亮与被告高心平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198号
王金华或其继承人、王福华:本院受理原告薛海诉被告夏云、王金华、王云弟、王专华、王福华、王红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汇景北路148号红花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369号
南京阳光紫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史健: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诺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分(法定节假日顺)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5212号
南京南仕苜园健身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项成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6343号
深圳智领星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周婧与你名誉权纠纷一案,现裁定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4593号
秦德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关群与被告秦德军、赵小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81民初6874号
王斌、周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叶永荣诉被告王斌、周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东台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5621号
盐城永航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可可空间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盐城永航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56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