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发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19日A05
日期:12-19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张桂花)日前,南通中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江苏研究基地南通分基地向社会发布第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案例。南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鸿,研究室主任谷昔伟,媒体代表参加发布会,宣教处副处长张桂花主持发布会。
杨某与女子魏某2000年相识结婚,婚后分别于2002年、2008年生育一女一儿。2021年,杨某第3次向海门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审理查明,魏某在生育儿女后全职在家,女儿初中阶段陪读照顾,其间有零星缝制类工作,但收入微薄。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虽然没有工作收入,但是为抚育孩子投入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为家庭作出了无私奉献,其家务劳动价值应当得到认可。魏某付出较多家务劳动,压缩了其自我发展空间,贬损了个人工作选择的机会和提升收入的能力。最终,法院酌情确定由杨某补偿魏某10万元。
谷昔伟介绍,“男女平等、夫妻和睦”是在中华传统家庭道德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而来的美德,要求夫妻之间应当平等互助,相互尊重、扶持。民法典规定的“家务补偿制度”,更好地维护了夫妻间较为弱势一方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重申了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