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2民初15128号
房浩:本院受理原告刘临凤与被告房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5078号
湖北贝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攀:本院受理原告彭叔明诉被告湖北贝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5096号
湖北贝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攀:本院受理原告周从全诉被告湖北贝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行审149号
南京市江北新区安宇土石方工程部: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与被申请执行人你行政强制执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行审149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287号
冯秋:本院受理原告赵俊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373号
南京乾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成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8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234号
蒋晶晶:本院受理原告永丰金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号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416号
李妍、钱静、陈勇、许晓芳、江苏运通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汇智立动公关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岩与被告南京汇智立动公关策划有限公司、李妍、钱静、陈勇、邢磊、许晓芳、江苏运通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维豪寄售有限公司、南京苏伊尔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550号
叶光碧:本院受理原告王俊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499号
邹超: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白下区夏金成电动车维修中心与被告邹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127号
曹勇:本院受理原告葛剑与被告曹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复印件、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30在本院第三法庭(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3687号
王雪华: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嘉路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7民初36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6333号
南京彩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亲水诉被告南京彩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7民初6333号案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一审民商事案件程序事项告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10116号
鞠飞、吕黎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转普裁定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386号
王福立:本院受理原告穆加春与被告王福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3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8233号
被告付杰:本院受理原告滕学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3398号
郭荣培:本院受理贾汪区青山泉镇婴之都母婴用品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5民初33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81民初5475号
淮北市普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唐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翔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81民初54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4555号
耿天乐: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14555号原告杨崇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0787号
蒋定正、嘉兴健安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运富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幼辉诉你们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0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253号
操文明:本院受理原告韦传明与被告操文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42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2814号
吴作永:本院受理刘继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5民初28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王钢,遗失退役军人优待证,卡号:6228240391003308776。声明作废!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