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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助力企业发展“建”效快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2月15日A05

日期: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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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持久的生产力和竞争力。近年来,建湖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路线图,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出实招、办实事,创新形成为企服务“建效快”工作机制,厚植营商环境沃土,助力企业平稳有序发展。

“加”大调处

展现诉源治理“枫”范

今年以来,建湖法院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深耕诉源解纷责任田,擦亮“爱民调解工作室”金字招牌,与发改委、工商联等部门深度沟通联动,源头化解一大批商事纠纷,为企业发展扫清障碍。

盐城某供水设备公司与某泵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承办法官秉持“商事纠纷商人解”原则,当即联系县工商联,邀请商会特邀调解员下沉企业一线开展调处工作。最终,快速促成双方就支付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因诉讼对双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事靠人干,业由人兴。该院将“走出去”和“引进来”紧密结合,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社会力量参与商事纠纷化解工作。由3名员额法官一对一挂钩指导调处中心内3名调解员调处商事纠纷。至11月底,已快速妥善调结商事纠纷1123件,涉案标的近1.6亿元。

“我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完善涉企案件多元化解机制,健全非诉衔接、诉调对接,积极拓展‘法院+’解纷模式,力争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多元化司法服务。”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扣萍介绍道。

“减”轻负担

助企重拾发展“信”心

江苏某汽车科技公司因拖欠某建设工程公司工程款45万元被诉至法院。执行阶段,汽车科技公司因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而面临纳失。

经执行干警初步约谈和现场查看,发现被执行企业尚处于创业初步阶段,资金流转压力大,且有还款意向。为企业负担做“减法”,就是给企业发展做“加法”。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与双方沟通,力促双方达成分期给付且暂不予以纳失的执行和解协议,为被执行企业争取到“喘息”的机会。

这是建湖法院推动涉诉企业“轻装上阵”的一个生动缩影。据了解,该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府院联动”+“信用修复”机制,将“失信惩戒”与“诚信修复”有机结合,及时把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移出“黑名单”,在全市率先发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先后为县内243家“诚而不幸”企业修复信用。“信用服务助企‘轻装上阵’”获评2023年度全市“政务诚信建设创新举措”,相关经验做法被省信用办推介。

为避免因失信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该院构建“督促履行”+“失信预警”机制。商事案件判决生效后,随法律文书一并发放《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信用惩戒风险提示》,督促主动履行义务,促成45%以上的商事案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下转D版)